1、股东出资方法有什么
(1)货币出资方法。货币出资方法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法。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筹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
(2)实物作价出资方法。实物作价出资方法是指股东对企业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实物需要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施、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不能作为实物入股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对于实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能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对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国有资产为实物出资的,实物作价结果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资、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验证。
(3)工业产权出资方法。工业产权(包含非专利技术)是一种无形的常识资产,它与有形资产不同,它是一种用权。用工业产权出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指的是制造工艺、材料配方及营运管理诀窍。股东以工业产权(包含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需要是该工业产权(包含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含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需要对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进行评估作价,不能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之前办妥其出售手续。国内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工业产权(包含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能超越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土地用权出资方法。在国内,依据法律的规定,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股东以土地出资入股,只能是以土地用权出资入股。依据《股份制试点企业土地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用集体企业土地的股份制企业,需要持负责审批组建股份制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规定由国家征用,依法出让给股份制企业,或由国家作资入股。土地用权价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后,作为核定的土地资产金额。股东以土地用权出资,需要持有土地管理部新颁发的国有土地用证。在公司创建后,股东将国有土地用证交给公司,由公司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一同拟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字,打造符合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